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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企业盈利采取税金和利润形式的意义

浏览次数:74 时间:18-10-11 22:06

   过去,国家集中和分配企业盈利是通过财政预算,采取销售税金和利润两种形式进行的。

    销售程金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法规定,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的一部分盈利。它不受已销商品进价和费用开支等因素的影响。国家向企业征税是凭借法律形式进行的,企业向国家交纳税金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固定性。

    企业盈利扣除销售税金后的剩余就是商品销售利润,利润总额包括经营利润和营业外收支。对国营企业来说,国家还要以投资者的身分参与利润分配。

    企业盈利采取税金和利润两种形式,是因为两者对国家收入和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不同的意义。利润额的大小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有直接联系,企业留利的多少又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,因而国家通过利润形式,不仅可考核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,而且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、企业与职工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,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经营积极性。但是,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最终财务成果,它除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关外,还受市场情况的变化、进货来源的变化、商品价格的调整或浮动等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,因此各个经营期间利润的最终实现额往往是不稳定的,这自然就会影响国家时政收入的稳定。税收则与之不同,其强制性和固定性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、均衡和稳定;另一方面,国家可通过税收这一经济杠杆,调节企业之间的利润水平,使各个企业能够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正常开展业务活动,获得合理利润,同时刺激企业努力增加收入,厉行节约,提高经济效益,以扩大税后留利。故可知,税金和利润在经济实质上是一样的,国家对企业盈利分别采取这两种形式进行管理,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,对促使企业加强经营管理、正确处理财务关系都可以起到相互配合、相互补充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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